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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列举满清官方资料;
满清屠东北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满清屠东北
《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记载的辽东汉人悲惨遭遇:
“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 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满清政府公告:
满清屠川
1649年满清在四川文告: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所过州县地方,有能削发投顺,开城纳款,即与爵禄,世守富贵。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尽行屠戮。”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
《东华录》卷五顺治元年条,则记载:“不随本朝制度剃发易衣冠者,杀无赦。”
顺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宁巡抚土国宝宣布:“剃发、改装是新朝第一严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论绅士军民人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动! ”镇江知府从别处运来拒不剃发者的首级示众,威胁人民,贴出告示“一人不剃发全家斩,一家不剃全村斩”! 《南明史》
“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量揭帖中报告:“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满清官方资料:《清世祖实录》卷十七 顺治二年六月丙寅
满清档案: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A11- 20中,更是由于“城破尽屠”,只好请求释放剩下的5个“无凭究拟”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认:“城破,悉遭屠戮”。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下九次汗谕,清查所谓“无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汉人),并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捕之送来”,最后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顺治二年7月30日,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清军江阴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1人。(道光《江阴县志》卷20《烈女》)
清军扬州大屠杀,抗拒清军奸淫被害妇女,按照满清地方志统计为100多人。( 雍正《扬州府志》卷34 )
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 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近前则足软,欲退又不能。魂飞魄散,心胆惧寒矣。时血迹尚鲜,腥臭逼人,立身无地,有食亦不能下咽。但见尸骨纵横,惨不可言。……市上人民不止二三十,城中不满百人,受伤未死者数十人。”《湘上痴脱离实录》
“六年正月,万骑自长潜渡,屠其城,尸坟起,与垣檐平。”《湘潭县志》
经过满清的大规模屠杀后,“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官方档案中记载如下:
直隶“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
其他历史资料
扬州十日
1645年4月,清军兵围扬州。督师史可法固守孤城,急命各镇赴援,但各镇抗令拒不发兵。清军乘机诱降,史可法严词拒绝。清军主帅多铎先后五次致书,史可法都不启封缄。清军攻城,史可法率军民浴血而战,历七昼夜。25日城破,军民逐巷奋战,大部壮烈牺牲。清军纵兵屠戮,“十日不封刀”,八十多万汉人惨遭杀害。城破时史可法被俘,多铎劝他归降,史可法大义凛然: “我中国男儿,安肯苟活!城存我存,城亡我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遂英勇就义。
嘉定三屠
1645年6月,清军再下剃发令,命令十天之内,江南人民一律剃头,“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严重伤害江南百姓的民族感情,于是纷纷起而抗清。其中嘉定人民的抗清尤为顽强激烈。闰六月十三日,剃发令下,群众开始酝酿反抗。清嘉定知县强制剃发,起义顿时爆发。城郊居民一呼而起,打败来剿清军。降将李成栋率清兵猛攻,城中居民冒雨奋战,坚守不屈。清军用大炮轰城,始得攻入,城中无一人投降。清军屠城,杀两万余人后弃城而去。次日朱瑛又率众入城,组织抗清,旋败,再遭清兵屠杀。八月十六日明将吴之藩起兵,反攻嘉定,亦败,嘉定第三次遭屠城。史称“嘉定三屠” 。
江阴屠城
1645年,满清颁布剃发令后,江阴(在今江苏)人民举行了反清起义,共推阎应元、陈明遇为领袖,坚持“头可断,发决不可剃”,进行反清斗争。满清先后调动24万军队攻城,江阴人民浴血奋战,守城81天,击毙清三王十八将,清军死伤过十万。但终因力量悬殊,粮食罄尽,守城者全部壮烈牺牲。城破后遭到清军血腥屠杀,死者无数,繁华的大都市尽为废墟… … 历史已经过去了三百年,民族之间也不该继续存有仇恨。但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隐瞒历史,则意味着犯罪!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广州之屠、金华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等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
广州大屠杀
广州大屠杀,得到中立的第三方资料证实。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 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杜文凯:《清代西人见闻录》53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6月版)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 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 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 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荣庆等译《南明史》131页,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远离世俗的出家人,则记载了这次大屠杀的具体规模。《廣州市宗教志》:“清順治七年(1650),清軍攻廣州,‘死難70萬人。’在東郊烏龍岡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屍骸,‘聚而殮之,埋其餘燼’合葬立碑”。值得注意的是,广州70万人遇害这个数据,应该是由当年负责收尸的和尚们记载下来的,可是说是直接记录,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数字,至今还记录在广州大佛寺的网页上。我佛慈悲,出家人果真不打妄语。http://www.fayin.cn/news/news_de ... s=5&news_id=611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广州之屠、金华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等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
满洲军队对蒙古准葛尔部实行种族灭绝政策资料
十八世纪,满洲军队在征服新疆(回部)的过程中对蒙古准葛尔部,实行了野蛮的种族灭绝政策。满洲军队用从西方引进的火炮屠杀英勇的准葛尔人,从此准葛尔成为了一个地名。
杜荣坤、白翠琴所著的《西蒙古史》中的几段文字:“乾隆制定了稳定的安抚政策,并在进军中严格贯彻执行,因而深得人心”。(人都没有了,得谁的心?)“在战争中发生杀害一些受裹胁或无辜百姓之事是存在的”。(一些是多少?那可是几十万条人命啊!)“那种认为清政府把厄鲁特各部人民杀尽斩绝的说法,也是不符合事实的”“由于清政府执行了安抚政策,使准噶尔人民免除了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悲惨境况,去向有了归宿,生活有了出路,社会秩序很快安定下来了”。《清高宗实录》和《平定准噶尔方略》中的几段文字;乾隆谕令前线将领:“必应全行剿灭,不得更留余孽”“此等贼人,断不宜稍示姑息”“此次进兵非同一般,各将厄鲁特彻底剿灭,永绝根株”乾隆对投降部众的安排:“大兵进剿,厄鲁特等自必畏罪投诚。如有前赴巴里坤者,即将伊等头目先行送赴京师,所属人众亦随即移至内地过巴里坤后,其应行剿戮者即行剿戮。所余妻子,酌量分赏官兵,母得稍存姑息”“如稍怀叵测,即移至巴里坤,再令移入肃州,即行诛戮”乾隆还认为:“厄鲁特俱行剪除,回众自必倾心归顺”。前线将领的报告:“尽唤男丁而出,屠戮有声。”由此可见,清军屠杀不是某些人或某一部的单独随意的行为,而是整个军队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统一行动,屠杀的总指挥就是乾隆,目的就是要对准噶尔部斩尽杀绝。在这场精心策划的屠杀中,几十万准噶尔人惨死于清军的屠刀之下,鲜血染红了卫拉特草原,准噶尔人遭到了无情的灭族之灾,“数千里内,遂无一人”。(《啸亭杂录》卷3)战争是残酷的,希望和平永存!!!
对于屠杀规模的估计,笔者对明清之际,人口变迁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明代中国人口,最后的全国官方统计,为5,165.5459人,时间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实录卷4)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以上人口数字,当然是不完整。因为当时是按人口缴税,因此人口被大量隐瞒。很多人口学者(包括海外学者)认为,明代实际人口,大约在1亿到2亿。即使说清初也存在同样的人口瞒报现象,估计满清入关后,人口约减少64%,则减少的人数,在6400万到1亿3千万之间。如果考虑人口增长率,可能更多。因此,推定有几千万,遭到了满清的屠杀,是有充分依据的。甚至可以说是极端保守的。
满清掠夺虐杀汉族奴隶
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清太宗实录》)满清入关后,继续劫掠人口。 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清世祖实录》).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清世祖实录》)
逃人法
满清统治者为了制止逃往,强化其1626年颁布的《逃人法》,顺治皇帝,“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清世祖实录》)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金钱鼠尾的变化
如见者不行举首,勿论官民从重治罪。”(顾诚《南明史》第六章第二节)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满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汉族男子,都被迫把以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而 1647年,(永历元年)清寇攻陷广州时的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陳燕翼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事实上,满清发式从明代到清末是一直变化的。明代女真男性的发式,与清末那样的前剃后辫有很大距离,剃发数量与结辫粗细差别很大。在1595年,即明朝万历二十三年,朝鲜派往赫图阿拉的使者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赴使在建州女真努尔哈赤的营垒里所见到的各方面情况。其中关于发式这样写道:“女真习俗都剃发,只留脑后少许,上下二条结辫以垂。除上唇胡须只留左右十余根外,其余都镊去。女真男性的发式,即其剃发的习俗,是将大部分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很少的一点头发,结成辫子下垂。如此得到了女真发式的全貌:脑后留下小手指细的头发,拧成绳索一样下垂,余发全部剃掉。配合这样的发式,胡须只留上唇左右十余根。” 1644年,日本商人竹内藤因海难在北京旅居一年,著成《鞑靼漂流记》一书。书中这样描写清人的发式:“他们的人都剃头,把头顶上的头发留下来,分成三绺编成辫子。他们男子把唇上的胡须留下来,把下面的剃掉。无论是大官、小官和老百姓都一样。”对于满洲“留头不留发”的标准发式“金钱鼠尾”,当时人也都有描述。1648年七峰道人《七峰遗编》叙明末常熟福山陷落前后事,记载满人发式,是所谓“金钱小顶”。1799年,日本宽政十一年,满清嘉庆四年,中川忠英于长崎访谈清国商人,出版了一本专门辑录清国人习俗的书《清俗纪闻》一书,其中《冠礼》卷的绘画中,一侧背站立的教书先生头顶蓄发,编一长辫垂于后背,其长度已达腰部,辫尾有发带系结。从这张实图上看,头顶蓄发,部位没有变,但面积已远不止于一个金钱大,而是足有4个金钱大,相当于一掌心的面积。按照图上的式样同清初金钱鼠尾的情况相比,蓄发从一个金钱变成四或五个金钱,数量比清初增多是明显的,但是如果将剃发与蓄发相比较,剃发还是主要的,也就是说剃发占大部分,蓄发仍然属于少部分。而再过100年,即在扬州十日200年后,清人的辫子变粗了,剃头面积变小了,由初期的金钱鼠尾式变成了今人所熟知的“阴阳头—半瓢”式。陈登原《国史旧闻》中描述得:剃发,就是把额角两端,引一直线,依此直线剃去直线以外之发。现将清末发式与剃发令发式比较一下,结果令人吃惊地发现,两者虽是继承演变关系,但差别较大。前者几乎将全部头发剃掉,只留脑后小手指细的结辫下垂。而清末则将大部分头发保留下来,结辫下垂,仅剃掉极少一部分头发。都是又剃又辫的发式,却给人以判若两人的印象。辫子和剃头是成反比的,这时的辫子已经简直比一条小蛇还粗!为什么会长粗?遗老张钫《清末社会鳞爪》记载:清军“在打交手白刃战时,将辫子缠于脖项,借以避刀砍。所以军人的辫子较大,如发少则搭以假发,或加黑丝线,以壮其形态。”就这样,满清的辫子,经历了:鼠尾——猪尾——蛇尾的发展过程,才发展到我们今天认识的阴阳头的形态。
剃发易服1
当时,除了不愿意剃发被斩杀的人之外,还有许多激于义愤,悬梁、投水而死的人,明少詹事徐开投水死,(《明季南略》卷四)中书舍人文震亨绝食六日死,遗笔“仅保一发,以见祖宗于地下。”(《圣安本纪》卷六)有一个叫周之兰的戏子,是个唱生角的名优,对妻子说“如果一定要剃我的头发,我宁可去死!”,妻子回答说“那我也一块死!”于是,夫妻两个人一同跳井而死!“一梨园人周之兰,装扮正生角色,称名优,剃发令急,语其妻曰,‘必剃我发我宁死耳’,妻应之曰,‘是则我亦死耳’,遂同投井而死。”(《崇祯忠节录》卷四)更有甚者,举家逃入深山,俨然桃花园中人,温州雁荡山区,有一徐姓人氏,“不肯剃发,约其宗族数十人,携牛羊鸡犬,耕织之具,凡人世资生之所需者毕备,攀缘而上,剪茅架屋数十间,随塞来路,去之三十年,其亲串莫得其音尘,不知其生死如何也。”(《黄梨洲文集》传状类)这种野蛮的民族压迫政策,引起了汉族人民的极大愤恨。清军占领南京之后,剃发令依次达到苏州、常熟、太仓、昆山、嘉定等地,人心大哗,群起抗命,纷纷挺身进行武装斗争,清廷随之进行残酷镇压。六月十四日,清军攻破常熟,清将佟某下令屠,杀戮甚惨“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海角遗编》)十六日,佟某等满载金帛子女而归,常熟复起自卫。八月十七日,清军复来,见不剃发者即杀。八月二十五日,清兵北巡常熟以北之福山塘,迫令剃发,“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上同)。 六月十三日,剃法令达到太仓,清将张某诡称召集当地缙绅举行会议,各缙绅来到之后,突然下令剃发,众人方知受骗,即皆掩面痛哭,旋被髡剃。(大概是一边哭一边被剃头吧,这种滑稽又残酷的场景,想起来简直令人哭笑不得。)七月初六,清军攻破昆山,总兵王佐才率兵巷战,矢尽力竭,坐衙署中整齐衣冠自杀,举人周室瑜、贡生朱集璜战死,诸生顾炎武出逃得免。清军屠城三日,“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
剃发易服2
嘉定,因剃发被屠杀三次,史称“嘉定三屠”另外,还有大家熟知的江阴人民反剃发斗争。时人陈确记:“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许多地方的抗清斗争不是始于清廷接管之时,而起于剃发令颁布之日。江阴人民壮烈的据城抗清就是在满清委派的知县宣布剃发之后,相率“拜且哭曰:头可断,发不可剃”的情况下爆发的。从闰六月初一到八月中秋两个多月期间,清军对江阴屡攻不下,丧亡“三位王爷和十八员大将”,而江阴城中粮食眼看就要告罄,但战士们却士气越发的激昂,高唱着“江阴人打仗八十日,宁死不投降”的雄壮军歌。清军又调来西洋大炮轰城,八月二十日,江阴城被清军攻破。清军攻进江阴后,十分痛恨江阴人民的顽强抵抗,就下令屠城,“满城屠净,然后封刀”。全城人民“咸以先死为幸,无一人顺从者。”大砍大杀了三天,被屠杀者达17万两千人,未死的老小仅有53人。江阴这小小的城池,抵抗清兵达80多天之久,打败了清军二三十万的大军,杀死了七万五千多清兵,使满清侵略者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中国通史》丁文主编)。
剃发易服3
满清的剃发易服令激起汉族各阶层人士的强烈反对,顺治二年十月,孔子后人,原任陕西河西道孔闻謤奏言:“近奉剃头之例,四氏子孙又告庙遵旨剃发,以明归顺之诚,岂敢再有妄议。但念先圣为典礼之宗,颜、曾、孟三大贤并起而羽翼之。其定礼之大莫要于冠服。……惟臣祖当年自为物身者无非斟酌古制所载章甫之冠,所衣缝掖之服,遂为万世不易之程,子孙世世守之。自汉、唐、宋、金、元以迄明时,三千年未有令之改者,诚以所守者是三代之遗规,不忍令其湮没也。即剃头之例,当时原未议及四氏子孙,自四家剃发后,章甫缝掖不变于三千年者未免至臣家今日而变,使天下虽知臣家之能尽忠,又惜臣家未能尽孝,恐于皇上崇儒重道之典有未备也。应否蓄发,以复本等衣冠,统惟圣裁。” (《清世祖实录》一[过滤词]五年十月初三日孔闻謤揭帖)孔闻謤搬出孔子这块大招牌,又引金、元二代为例,满以为可以抵挡一阵子,保住先世蓄发衣冠。不料却碰了个大钉子,得旨:“剃发严旨,违者无赦。孔闻謤疏求蓄发,已犯不赦之条,姑念圣裔免死。况孔子圣之时,似此违制,有玷伊祖时中之道。著革职永不叙用”。连孔子的面子也不给。这就揭穿了满洲统治者所谓“尊孔崇儒”的真面目:“奉行儒术,崇饰观听。”不过是“南面之术,愚民之计”(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罢了。对孔闻謤,算是比较客气,“姑念圣裔免死”,把他杀了,恐失天下士人之心,也不好摆“崇儒”的高姿态。对另外的人,就没这么客气了,而是“杀无赦”。这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极端残暴的民族压迫政策,使外国人也无比震惊:“至今为止,用如此残忍的手段迫使一个民族放弃自己的风俗习惯,世界上还没有类似的例子。”(祖甫江孝男《文化人类学入门》)。
剃发易服4
剃发易衣冠成了顺治年间社会矛盾的焦点。不仅激起了强烈新统区人民士绅的反抗,就连己然剃发的满洲忠顺之臣、甚至满洲贵族中也对此政策提出了疑议。然而满洲最高统治者推行剃发易服决心之大,态度之坚决,丝毫没有通融的余地。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 1654),自顺治元年冬降清后,一直受到清廷最高统治者多尔衮、福临的信任,官居吏部尚书、内院大学士的复社文人陈名夏,因私下议论“只须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而被处以绞刑。弹劾陈名夏的是早在满洲还没入关就已降清此刻已官居清廷内院大学士的汉臣宁完我,宁完我在奏疏中说:“臣思我国臣民之众,不敌明朝十分之一,而能统一天下者,以衣服便于骑射,士马精强故也。今名夏欲宽衣博带,变清为明,是计弱我国也”。(《清史列传》陈名夏)其实,苟且乞怜的陈名夏只是出于对主子的一片忠心,但他的私下议论却触犯了清廷的忌讳讳,拍马屁拍到蹄子上,所以被斩杀也在预料之中。 满洲统治者的全国统治确立之后,在满洲贵族内部,也有人就冠服问题提出疑义,要求考虑恢复华夏衣冠,但满清统治集团对内部的异议也坚决予肃整。满清入关之前,文才极高曾甚受皇太极信任的满族文臣库尔缠因主张汉化终见恶于皇太极,被借故处死。同时,“衣服骑射,不可轻变”这也是皇太极早就告戒过满洲贵族们的“祖训”。皇太极总结以前辽、金、元的教训认为:游牧贵族一旦从马背上下来,就很快淹没在汉化的潮流之中。所以,为避免自己的民族被“汉化”他们的装束绝不能改变,更重要的:胡服是骑射的必要,骑射又是武力精强的必需,武力精强才是一切殖民政权进行征服、奴役的根本保证!满洲统治者的心愿:誓死也要剃掉最后一个汉人的头发,誓死也要换下最后一件汉族的服装!清廷在招降郑成功、郑经父子时,总提出以剃发、登陆为前提条件,郑方则坚持相反的意见,双方议论不决。1662年,郑成功病故,郑经嗣立,向清廷提出仿朝鲜旧例的臣服方式,“不登岸,不辫发易衣冠”,清廷不许。到1680年,清王朝在中国大陆的统治已经完全确立下来,“反清复明” 也成了一句空话,清、郑双方还在为臣服的方式、辫子衣冠的问题争执不下。最后,郑经提出,台湾全岛皆可剃发、换装,只有他一人不剃不换,清廷也仍不许。台湾军民最终没能保住汉式衣冠,1683年,清军入台湾,消灭郑氏余部,满洲贵族剃掉最后一个汉人头发的鸿愿终于“大功告成”!在屠杀与抗争了三十七年之后,汉服最终从华夏的土地上消失。满服的长袍、马褂、瓜皮帽,再加一条金钱鼠尾的装束,就这么在刺刀、血泊中被固定下来。
剃发易服5
满洲统治者“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命令一下,一向“民风柔弱”的江南民众的反抗怒火,立刻在松山、昆山、苏州、嘉兴、绍兴、江阴等地熊熊燃烧。嘉定城中民众不分男女老幼,纷纷投入了抗清行列。然而,临时组织的民众义军无法与满洲正规军和汉奸军的联盟对抗。乙酉年七月初四嘉定城破后,清军蜂拥而入。当屠城令下达之时,清兵“家至户到,小街僻巷,无不穷搜,乱草丛棘,必用长枪乱搅。”“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若见年轻美色女子,遂“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嘉定乙酉纪事》)史家慨叹:“三屠留给这座城市是毁灭和不知道德为何物的幸存者。” (魏斐德《洪业─满清开国史》)。血腥屠杀之后,清兵便四出掠夺财物。 “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故**满路,皆伤痕遍体,此屡砍位能非一人所致也。”大屠杀持续了一日,约三万人遇害,“自西关至葛隆镇,浮尸满河,舟行无下篙处”。更有甚者,清军“拘集民船,装载金帛、子女及牛马羊等物三百余船”,(《嘉定乙酉纪事》).满清政府甚至勾结荷兰殖民者,攻屠思明州(厦门)义士百姓屠戮殆尽,尸积成山,血流成河。清军攻陷昆山,屠城三日,“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王家桢《研堂见闻杂记》)1649年(永历三年 顺治六年)郑亲王济尔哈朗占领湖南湘潭后的屠城;同年镇压大同总兵姜瓖为首的山西反清运动,“朕命大军围城,筑墙掘濠,使城内人不能逸出,然后用红衣火炮攻破,尽行诛戮”,不仅大同全城军民屠戮殆尽,“附逆抗拒”州县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杀。1650年尚可喜与耿继茂攻克广州时的屠城“再破广州,屠戮甚惨,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因筑大坎痤焉,表曰共冢。”“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丘……”。充分暴露出满清侵略者标榜的“吊民伐罪”的伪善。这类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屡见不鲜。古语云:“杀降不祥”,清军往往以“恶其反侧”等借口将来降军、民屠戮一空”(顾诚《南明史》第6章第2节 第20章第3节)。被满清杀害的江西新建人徐世溥,著有《江变纪略》,仅有抄本传世,该书于乾隆四十四年被满清禁毁。而今在北京古籍出版社重印。书中对清兵攻破南昌城的暴行进行了详细的记载,特别是满清兵将妇女抓来“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轮奸的兽行,更是人间罕见。(顾诚《南明史》第16章第1节)。
从满清入关到平定三藩,三十七年之多的屠杀,全国南北皆成废墟,直隶是“一望极目,田地荒凉”(卫周元,痛陈民苦疏,皇清凑议,卷1),河南是“满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龙,垦荒宜宽民力疏,皇清凑议,卷4),湖广是“弥望千里,绝无人烟”(刘余谟,垦荒兴屯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4),素称“天府”的四川更是“榛榛莽莽,如天地初辟”(民国温江县,民政,户口),即使抗战时期日寇实行“三光”政策最惨烈的华北地区也未出现过这种凄惨的景象。许多繁华的大都市尽毁于清军之手,著名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在几乎杀绝之后才下令“封刀”。整个中国“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据张善余主编的《中国人口地理》记载:明朝人口高峰为一亿五千万人,清军入关第二年(1645年)为八千万人(当时全国笼罩在血腥恐怖之下,笔者认为此数据不准。明末统计人口数量就有六千万,当时实行的是按人口缴税政策,所以民间隐瞒了大量的人口,专家一般认为当时明朝人口大约在一亿左右,还有学者认为人口在1.5亿左。),三十七年的野蛮屠杀,使全国总人口估计减少了近一半。历史上其他外族大规模入侵造成的人口损失为:蒙古灭金、宋人口减少四成,约五千万人;靖康之难减三成,约三千六百万人;八年安史之乱剧减二至三成,约二千万;五胡乱华(含侯景之乱)在低谷中波动并几度显著减少;日寇侵华二千五百万人惨遭屠杀,但总人口未减少。可见,清寇的野蛮凶残连国人切齿痛恨的日寇也望尘莫及!除汉族外,满清也对其它民族进行屠杀,其中杀苗民一百万,在西南,成村的苗民被清军消灭,在漠北,把准葛尔蒙古杀到最后一个幼童!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残忍!孙中山先生在《中国问题中国的解决》一文中,怀着强烈的民族义愤,列举满清政府的种种杀人罪行,控诉满清统治者“贪残无道,实为古仅所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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