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小痕发帖暴露本人私人信息
本帖最后由 tyngqh 于 2016-4-28 11:02 编辑举报人:tyngqh
被举报人:小痕
举报现象:发帖暴露本人现实信息,甚至我发现时粗高亮
举报证据:我已经要求教主删除 可在删除查
小痕通过找到我贴吧帐号 点击我的关注贴吧(确实下了功夫)不过因为那些错误信息可以肯定是通过贴吧了解的。发帖至论坛,甚至在贴中最后一句 说什么很容易弄到我的信息,所以 并配{:4_169:}这种威胁意味的表情 我玩论坛都玩出危险了?虽然已经删除 但本人依旧认为这极大侵犯本人隐私,甚至可能导致本人无法继续留在52论坛。要求对小痕进行封号处理 或赔偿本人30w精神损失费。
小痕本身 特意寻找我的贴吧帐号然后花时间找信息再发到论坛 本身就很吓人 试问玩论坛的谁的现实身份被人肉而且发出来是小事?这是因为有几个问题。所以我知道是论坛贴吧弄到的 如果我没猜出来是贴吧。一个人随便在论坛上知道你的身份发出来 还配些威胁的话?你怎么想?首先就算被删除,也已经很多人查看 其次 删除的帖子众多管理依旧可以查看。对于52这官员众多的地方删除有什么用 这个是动机的问题 本身去查并且发就令人不寒而栗。请严肃对待
如果大家觉得没事的话 群里我找找各位的私人信息 专门整理个帖子给大家也行喽?大不了删了对不对|?大不了我也去小黑屋待2天
同时回小痕一句 上次那事你该知道我我不是玩不起,闹不起的人只是太过分了已经超出底线了
党卫军 @zarathushtra @1hitler @小豆梓 @云之遥 请求受理 本帖最后由 小痕 于 2016-4-28 10:31 编辑
{:4_151:}那就请相关大人们去看看,我哪条透露名字,学校名称 公司名称了??唯一的就是所在省市区,但这还是你在52上个人资料有显示的,你要说我爆你隐私权,好像不成立啊{:4_169:} 此事小痕做的确实不对。那个帖子我马上就删除了。
本论坛坚决保护坛友隐私,不允许在未经事主同意的情况下暴露他人隐私。
不过封号显然过重。赔偿金额方面二位自己协商,如需内阁仲裁需要收取审判费{:4_173:} {:4_151:}不过我也没说名字没说学校名字没说公司地址,只说了个你个人资料都显示了的山东省 烟台市 芝罘区。
{:4_150:}举报不是你这样举报的 zarathushtra 发表于 2016-4-28 10:27
此事小痕做的确实不对。那个帖子我马上就删除了。
本论坛坚决保护坛友隐私,不允许在未经事主同意的情况 ...
不不不,关键在于我没说名字,学校啊还是其他都没说出来,只有他所在省市,但是这个他个人资料都有显示的,所以此案不成立{:4_198:} zarathushtra 发表于 2016-4-28 10:27
此事小痕做的确实不对。那个帖子我马上就删除了。
本论坛坚决保护坛友隐私,不允许在未经事主同意的情况 ...
首先就算被删除,也已经很多人查看 其次 删除的帖子众多管理依旧可以查看。对于52这官员众多的地方删除有什么用 这个是动机的问题 本身去查并且发就令人不寒而栗。请严肃对待 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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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151:}说说我犯哪条了,一没爆名字,是你52个人资料写你叫王子,我猜你应该姓王,52资料显示省市区我也是从那照搬的,怎能算侵犯呢,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4_151:}二我没说学校名称公司名称更没爆你什么所谓的隐私,只是萌特勒而已,你何必那么大动甘蔗呢
{:4_160:}三就知道你会溜这里来 靠!!!先前忙着搬砖,居然错过了~~ ……这种事都闹到这来了…… 偶还以为有重磅消息呢~~~ 这些算哪门子隐虱~~~~ {:4_98:}水区玩味地方,你这小子又不是不知道我那意思,你这样搞很让人觉得你是一个不会交流的人,
{:4_97:}刚刚还20w现在又变30w{:4_146:}这人啊 {:4_169:}这个表情我理解为你好帅的意思,不明白你口中所说威胁啥意思 按举报格式走,不是孙版相关系列在站务吵架的统统杀杀杀{:4_135:} zarathushtra 发表于 2016-4-28 10:27
此事小痕做的确实不对。那个帖子我马上就删除了。
本论坛坚决保护坛友隐私,不允许在未经事主同意的情况 ...
{:4_163:}教主桑,不管咋说,就算懵特勒是咋样的人,先不说,既然我爆了他资料(虽然52个人资料看得到)导致懵特勒心慌慌,那就劳请教主送我进小黑屋禁闭几天吧 1hitler 发表于 2016-4-28 10:52
按举报格式走,不是孙版相关系列在站务吵架的统统杀杀杀
格式已改 同时我只回了教主1句 没有吵架 但是被告一直在说 很想回 {:4_145:}哎呀呀。主题一直改,还说想回,你自己都心虚啦,赶紧你自己把个人资料改一改,把自己设置出来的省市区都删了,这样你更有利了{:4_98:} 小痕 发表于 2016-4-28 11:01
哎呀呀。主题一直改,还说想回,你自己都心虚啦,赶紧你自己把个人资料改一改,把自己设置出来的 ...
被举报者只可以在举报贴内进行一次申诉,但可以多次回答受理的处理版务的提问(不得主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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