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上任三把火 兼 内行厂管理条例(暂行)
本帖最后由 licinius 于 2015-5-13 23:53 编辑首先,我没什么经验。但是先说明,酱油首先不会因为太多钱被杀了分PB,不用这么怕。我们的首要任务不是打击大军头大资本家。
然而,打击不法官僚是我们的职责。
经常有版主在或知情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或纵容一些不法行为。我稍微提一下什么吧,有无限灌水,有屠版,有无意义回复,这些很多都是在版规里规定的不允许的,但是版主想着,就这样吧,无所谓了,反正版区活了就好。但他们不清楚的是,这样起来的活跃是虚弱的,虚假的,空洞的——像52这种游戏论坛,真正的活跃是靠分享帖,靠教程帖,靠指导帖,靠技术贴,靠示范帖撑起来的,像这种法发红包也就能让人凑凑热闹,不会让人升起“我在这里分享一下我的经验”这种想法,对论坛的好处仅仅是流量好看些,不会造成什么实质上的贡献。而这种实质上的贡献,恰好是我们现在极其缺乏,又无比期待的。作为版主,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也是有失职的,我有没有经常搬运些官网的有意义帖子来呢,有的,但很少。开发日志有时候落后一两天才发,搬运过的讨论帖也后来TJ了。这我是要检讨的。我以外的斑竹们,很多做的比我还要糟糕,我的版区游戏还没出,游戏上的讨论少些;可是其他游戏的呢,都已经出来了,可很多很多可以钻研探讨的地方,版主不主动邀请人来讨论,也不自己发起讨论,做出分享,在上述的要求做出贡献这一项上,是失责的,是一种怠工行为,我觉得是要打击的。
不过,相对起下面的某些行为而言,上面说的,都是微不足道的言行。
有些版主喜欢讨论着讨论着就阴阳怪气,讥讽嘲笑;有些版主不但不制止催汉化的行为,甚至还造谣说汉化组解散不出汉化了。
这两项,是我觉得作为版主非常不称职的一面,我认为这些人其实不配当版主。版主是管理者,不是优秀玩家,玩得好或者改得好并不是当斑竹的第一要求,有些用户因此而当上版主,我觉得是一种行政失误。对这些做法,我感到非常遗憾。目前我看见的严重的不好的现象,就数这两项为先。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也就不管了。现在说来,只是举个例子而已。
或许还有我很多没说过的,但是我现在一时想不到那么多了。请大家记住,所有违规和怠工的事情, 大家都可以告诉我们,我们会酌情处理。52是帝国,然而不仅是三巨头们的帝国,也是人民们的论坛。
欢迎举报,举报有奖。
别以为我会寻求革命的公道途径。我们现在不需要公道,现在是面对面的战争,是你死我活的战争。我建议并请求建立一个同反革命进行革命清算的机构。
我们代表的就是自我组织的恐怖主义——这话要先说清楚。
为严肃论坛纪律,整顿不良风气,按西太后云之遥懿旨,即日起由@nanana 担任内行厂厂公,@licinius 和@1hitler 任副厂工,本厂直属于西太后,平日由厂公负责具体事务.
内行厂行动原则基于”52pc论坛总则”(以下简称总则)(http://bbs.52pcgame.net/thread-11486-1-1.html)和”版主基本手册”(以下简称手册)(http://bbs.52pcgame.net/thread-11496-1-1.html),目前内行厂的主要职责为打击不符合总则的发帖和考核各区制置使的工作,但是所有违反总则和手册的行为均在内行厂的执法范围内.
为使内行厂以后的行为有所依据,现颁布内行厂管理条例(暂行)如下:
一.打击各种不良发帖(请参考总则)
1.对于广告贴,直接杀分.
2.对于垃圾贴,根据情况进行删帖和禁言.
3.对于灌水帖,严禁超过三连(技术型回复和红包贴除外,红包贴规定另行颁布)和纯表,对违规行为处以每贴扣减6威望的处罚.对于屠版行为则根据情况进行删帖和禁言.
4.对于禁止贴,根据情况进行删帖和禁言,严重时可禁止访问.
5.对于恶意刷分,有些用户的发帖数和威望严重不符,对于此类情况直接按多出威望的三倍予以扣除(例如本站回复贴最高有3威望,如果积分数大于500+3*发帖和回复总数,即为多出部分,对于多出部分内行厂会进行调查问询,如不能合理解释来源,则扣除三倍多出威望).
二.考核各区制置使的工作
1. 以上第一大项均在各区制置使的工作范围内,但内行厂有权在各区制置使未进行相应处罚工作前跨区执法.如果各区制置使未能在一周内处理以上违规内容,则计入区制置使考核.
2. 各区制置使每月在线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0小时,最低不低于15小时.低于15小时则考核不合格.
3. 各区制置使每月发帖原则上不少于30贴.
4. 无故离开天数超过7天的版主将直接撤职.
5. 连续两周未履行版主职责的将直接撤职
6. 非水区和综合园区每月水帖不得超过三个,此项计入区制置使考核.
7. 其他制置使工作失职的情况.
本管理条例为暂行办法,即日起一个月内不做变动,到期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如有意见可跟帖提出,经讨论通过后将在一月后进行调整.本帖禁水.
注:以上所有条例西太后均有权任意更改.
两百万人头卖你{:4_100:} 艹.居然没中 頭目加油!!!! {:4_163:}正义的娜娜酱登场 娜娜万岁^_^最喜欢娜娜的hoi4资料贴{:4_99:} {:4_161:}居然没中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先拿了红包再说{:4_150:} 竟然没中~~{:4_170:} 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可以大力奖励搬运 好像很厉害的 样子 {:4_160:} 恭喜娜酱{:4_163:} 一般的帖子多连是需要处罚的,不过红包楼是不限的,虽然没写在版规里。
以前黄老师就这个问题问过云之遥,遥遥说红包不限多连,后来就一直按照这个尺度执行的。
但是一直没有正式的写进版规,还处在“不成文法”的地位。 {:4_118:}字太多,懒得看 {:4_182:}眼里只有红字 {:4_110:}90%都不中 本帖最后由 konica2001 于 2015-5-12 22:52 编辑
实际上我个人还是倾向于禁止3连以上,否则是纯水了。
另外,酒吧区还是有明确的版规标注【6.严禁任何形式下的四联及四联以上,违规嘿嘿嘿嘿他们说杀了分FB(创作类帖子比如小说等可除外,例如假想文字游戏区的公告或者游戏规则,特殊公告等)】
提醒友军注意,避免误伤{:4_160:} 说得对,渣渣{:4_98:} 新官上任了,不忘内部打虎~ tltl31415 发表于 2015-5-12 22:42
一般的帖子多连是需要处罚的,不过红包楼是不限的,虽然没写在版规里。
以前黄老师就这个问题问过云之遥, ...
红包楼要设一定的规范,不然太过水了也不好。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tltl31415 发表于 2015-5-12 22:42
一般的帖子多连是需要处罚的,不过红包楼是不限的,虽然没写在版规里。
以前黄老师就这个问题问过云之遥, ...
然而当初遥妈说得是."我最恨发红包的.把发红包的全部抓起来"{:4_168:} 以后不能那么愉快水帖咯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5-12 22:46
字太多,懒得看
很少了吧。不过也没什么,撑门面话还是要说点的。记住不要多连无意义回复就行。 再不敢肆意水贴。给警视总监拜。。。我必改邪归正,望高抬贵手{:4_97:}{:4_97:}{:4_97:}。。。 宰了楼上的 方可彰显第一把火{:4_98:} 太长不看。。。 sandace 发表于 2015-5-12 23:29
宰了楼上的
鉴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和鼓励新人原则。。饶了小的吧。。。{:4_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