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4:23

关于对孙版、正蟹相互倾轧一事的处理结果

本帖最后由 wym1208 于 2015-4-22 15:09 编辑

关于对孙版、正蟹相互倾轧一事的处理结果

经查,史区有民曰 孙版、有民曰 正蟹,此二人在德皇“中国在二战中之贡献?”一帖言语互相冲击,经查,判决结果如下:

对于孙版孙版本良民,奈何语偏激,不知进退计,招人暗算矣。
夫多次出言不逊,足以见其性情急躁,不堪承负,有言语偏激之过失,然多是由人挑拨而其,乃其无心之过,无可厚非,但其已非初犯,若不以办理,日后必再以言语伤及他人。
故判决决定 对于孙版警告一次、扣除威望100点、禁言3日

对于正蟹其人于德皇贴中与孙版相互倾轧,起言语之矛盾,二人有所不和。夫人之认知有所不同乃常事,怎可一味求同?是曰:“求同存异也”,况若有稍有言语倾轧就诉诸举报,未免有刁蛮凶顽寻衅滋事而应援司法得以横行霸道之效。
故判决决定 对于正蟹警告一次、扣除威望100点、禁言3日不得保释


两者过失不一,然处罚一致,此二人日后需好自为之,不可再犯。
承上命有再敢越雷池一步者,格杀勿论。





对于旁观者帝君
其人在孙版与正蟹子倾轧之中,旗帜鲜明的加入一方,并出言不逊,大有见人遭殃之自傲,若不法办,岂非纵容浑水摸鱼者“从中起事”?
故判决决定 对于帝君警告一次、扣除威望50点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4:23

本帖最后由 wym1208 于 2015-4-22 14:46 编辑

判决依据(图)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5:08

有不服判决者,自觉呈交证据,由本版再审而再判。
无证据喧哗、起哄闹事、寻衅者,与上三人同罪。

帝君 发表于 2015-4-22 15:31

{:4_150:}还良民,尊欢乐{:4_160:}

i1j 发表于 2015-4-22 15:42

恩,没有躺钉板背状子,差评!

酒后飘移 发表于 2015-4-22 15:47

i1j 发表于 2015-4-22 15:42
恩,没有躺钉板背状子,差评!

看看.对付一个果军少校.倒下了一名少将道士.你一个上校国安劳作无果

最后堂堂帝国元帅出面终于告倒了.奈何自己也倒下了.

可见反动派多么的猖狂啊{:4_150:}

i1j 发表于 2015-4-22 15:49

酒后飘移 发表于 2015-4-22 15:47
看看.对付一个果军少校.倒下了一名少将道士.你一个上校国安劳作无果

最后堂堂帝国元帅出面终于告倒 ...

太祖宝训:
擦干血泪掩埋尸体继续前进

酒后飘移 发表于 2015-4-22 15:52

i1j 发表于 2015-4-22 15:49
太祖宝训:
擦干血泪掩埋尸体继续前进

必须的。消灭脑坑患者。提高人口素质。就算是最坚定的酱油人士也是义不容辞{:4_174:}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6:26

我有疑問啊....

有個"保釋"的? 不是適用於未判的時候嗎? 判了也可以?{:4_114:}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6:44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6:26
我有疑問啊....

有個"保釋"的? 不是適用於未判的時候嗎? 判了也可以?

{:4_159:} 好像是啊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6:44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6:26
我有疑問啊....

有個"保釋"的? 不是適用於未判的時候嗎? 判了也可以?

政法委大人果然懂门路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6:49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6:44
政法委大人果然懂门路

無所謂..法例重點在於要人守法, 你只是用錯字眼, 改了就行{:4_190:}

加油啊....{:4_136:}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7:17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6:49
無所謂..法例重點在於要人守法, 你只是用錯字眼, 改了就行

加油啊....

{:4_169:} 不过要是允许保释的话,可以赚大钱呢。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7:17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6:49
無所謂..法例重點在於要人守法, 你只是用錯字眼, 改了就行

加油啊....

不如政法委大人来做这个生意吧。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22 17:18

wym1208 发表于 2015-4-22 17:17
不如政法委大人来做这个生意吧。

在水區說吧...不然會被人扣分的...雖然我對你的生意興趣不大{:4_191:}

我本无敌 发表于 2015-4-22 18:13

{:4_145:}统统杀了分PB!

nananna 发表于 2015-4-22 18:20

52果然果粉论坛。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4-22 18:27

nananna 发表于 2015-4-22 18:20
52果然果粉论坛。

..没办法啊..超管属性决定52属性.....

916373398 发表于 2015-4-22 19:35

再有下次,就准备好报销ID了
另外,再有下次主号一起处罚,先打好招呼哈

我本无敌 发表于 2015-4-22 20:19

916373398 发表于 2015-4-22 19:35
再有下次,就准备好报销ID了
另外,再有下次主号一起处罚,先打好招呼哈

{:4_112:}比熊渣渣

无尘子vs刘梦龙 发表于 2015-4-22 22:49

各个鹳狸猿斑竹还是引咎辞职吧,52都没几个人了,你们还当个P执法者。搞笑不?{:4_170:}

我本无敌 发表于 2015-4-23 10:51

无尘子vs刘梦龙 发表于 2015-4-22 22:49
各个鹳狸猿斑竹还是引咎辞职吧,52都没几个人了,你们还当个P执法者。搞笑不?

逗比帝国大喷子你还欠我一餐五星级大酒店豪华大餐

绊倒饭盒 发表于 2015-4-23 11:04

人是不坏,就是脑袋缺根弦

大熊貓 发表于 2015-4-23 12:32

nananna 发表于 2015-4-22 18:20
52果然果粉论坛。

这还果粉论坛......也不看看当年战了几百回合的现在在干嘛。

大熊貓 发表于 2015-4-23 12:36

本帖最后由 大熊貓 于 2015-4-23 13:34 编辑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4-22 18:27
..没办法啊..超管属性决定52属性.....

超管属性,能性个啥?
猫轮子晃悠坦克比熊云之遥哪个是果粉了,你给我说道说道?
胡扯真不难。

小痕 发表于 2015-4-23 13:26

{:4_160:}顶啊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4-23 13:37

大熊貓 发表于 2015-4-23 12:36
超管属性,能性个啥?
猫轮子晃悠坦克比熊云之遥哪个是果粉了,你给我说道说道?
胡扯真不难。

眼神没看错吧...52是果粉论坛又不是我说的...
超管啥属性那是个个会员自己的事情..

大熊貓 发表于 2015-4-23 13:42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4-23 13:37
眼神没看错吧...52是果粉论坛又不是我说的...
超管啥属性那是个个会员自己的事情..

我眼神当然没差。
现在是你说的超管属性决定52属性嘛,那52属性是啥?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4-23 13:45

大熊貓 发表于 2015-4-23 13:42
我眼神当然没差。
现在是你说的超管属性决定52属性嘛,那52属性是啥?

这要看你怎么认为了...

大熊貓 发表于 2015-4-23 13:47

浑水摸鱼 发表于 2015-4-23 13:45
这要看你怎么认为了...

现在问你呢。
别装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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