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vian 发表于 2015-4-14 08:32

管理员回复前再在版务区吵我就先行使宪兵权力了

super27230088 发表于 2015-4-14 10:13

請問..真的不能不吵的嗎?

其實只是大家觀點不同吧, 何必要針峰相對?大家就當互相交流一下吧, 真的受不了, 大家不理大家不就行了嗎? 當然前提是不能攻擊對方吧...{:4_186:}

笑儿家的猫猫 发表于 2015-4-14 18:35

916373398 发表于 2015-4-13 01:21
史区军区那里,头脑一发热就会这样。。
属于特殊情况
所以对于那里原则上是不告不发


{:4_202:}妖龙勋章

无尘子vs刘梦龙 发表于 2015-4-14 19:05

本帖最后由 无尘子vs刘梦龙 于 2015-4-14 19:25 编辑

来来,看看哪个傻逼先骂人的。
http://bbs.52pcgame.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710&page=4#pid510976
第66楼
http://i2.tietuku.com/1ef3caa93b114cd3.png
这个怎么处罚?
本来看52也没几个人了,历史区尤其如此,随便灌个水也不想说什么。
既然有人要较真,这个怎么判?
阉猫轮子搞的这个52干脆关掉得了。

916373398 发表于 2015-4-14 19:48

罢了,陈年老账不要翻了,翻下去都有问题。
从现在起再在包括史区军区任何一个区出现不合适言行的话
一律初犯三天再犯半年
你们互相监督,如有发现可以举报史区版主,也可以直接私信我举报
我已经和版主说过这个尺度了。。

916373398 发表于 2015-4-14 19:51

@孙版 @无尘子vs刘梦龙 @i1j

以上,各位自己注意尺度。。否则你们就要做好开小号的准备了{:4_169:}{:4_169:}

无尘子vs刘梦龙 发表于 2015-4-14 19:56

916373398 发表于 2015-4-14 19:51
@孙版 @无尘子vs刘梦龙 @i1j

以上,各位自己注意尺度。。否则你们就要做好开小号的准备了{:4_ ...

不然一起都封禁一年怎么样,我是强烈支持把@孙版 @无尘子vs刘梦龙 @i1j
都封禁一年或者无期。怎么样?来嘛,全部封了嘛。不封禁一年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杀了阉猫轮子。{:4_198:}

孙版 发表于 2015-4-14 20:13

无尘子vs刘梦龙 发表于 2015-4-14 19:56
不然一起都封禁一年怎么样,我是强烈支持把@孙版 @无尘子vs刘梦龙 @i1j
都封禁一年或者无期。怎么样? ...

http://bbs.52pcgame.net/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3781&pid=424817&fromuid=615299

你辱人长辈是1月7日,我回骂你是4月6日,引用你的话,“来来,看看哪个傻逼先骂人的。”

我这人不怎么喜欢骂人,如果是现实中,我会扇你。网上骂人,有意思么?

除了胡搅蛮缠把我惹烦的,我对人说话还是很客气的。

我不管你是谁,认识什么高人大佬,一个论坛,基本的表面的公平还是要有的。你骂人在先,辱人长辈在先,别人忍无可忍回击你却又举报别人骂人,还说是别人先骂你,还公开(以认识高层为由)要求单方面骂人长辈的特殊待遇,还要求这种特权在面对版主时也有效,“无尘子vs刘梦龙”网友,你家是干啥的?

话说自从不看起点脑残文后,包括网络网文包括现实世界,这还是我第一次见这么自我意识膨胀的小年轻儿。


无尘子vs刘梦龙 发表于 2015-4-14 21:32

本帖最后由 无尘子vs刘梦龙 于 2015-4-14 21:48 编辑

孙版 发表于 2015-4-14 20:13
http://bbs.52pcgame.net/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23781&pid=424817&fromuid=615299
...

就你也配在现实里认识人?就你?你连给无尘子提鞋你都不配,还想认识我?就你个傻屌果粉也配?不是卢瑟废材谁会上网当果粉给失败者KMT洗地?要不是网上可以自由发表言论,谁会正眼看你一眼?别说我了,就是无尘子在你面前都是满满的优越感。本来懒得鸟你这种卢瑟。这几天股票几个涨停,心情好才回复你一句。你说你是不是无聊寂寞的卢瑟废材,天天上网跟陌生人为了一些没有任何利益瓜葛的傻逼问题装腔作势浪费了多少时间。你撒把尿照照自己。呵呵。{:4_174:}

i1j 发表于 2015-4-14 22:45

本帖最后由 i1j 于 2015-4-15 15:03 编辑

嗯嗯,我懂的。
各打五十大板嘛。反正我没有小号也没有大号,以后眼不见心不烦。
要不要我先睡个钉板背下状子?

大概某版在家里的爱称就是“这货”,说话就是放屁吧?注意日期!
不过呢,这个“一神教的祭司”是北洋高材生提出来的,我只是顺着驳了几句,所以孙版是友火杀伤了。



之所以不再问你人均寿命和预期人均寿命是否一致,是估计你智力不能够理解这个问题。
这句话有错吗?孙版后面同人家讨论了一整版,现在知不知道“人均寿命”和“预期人均寿命”是两回事?


又一次乌龙事件。
呵呵,某人一个劲说要为国军官兵正名,可是口无遮拦,上来就骂,不知道被说成是与日寇“付钱合奸而产下的灰孙子”的国军将领泉下有知,作何感想。
连路过的网友质疑他的动机也要连带杀伤一下:

ν
这是我第一次叫孙版不要耍猴了,实际上前面已经劝他一整版了:

小痕 发表于 2015-4-14 23:09

{:4_170:}还在吵。。。

i1j 发表于 2015-4-14 23:31

小痕 发表于 2015-4-14 23:09
还在吵。。。

不吵不热闹。
不过我举报的初衷确实是不想在这种环境里交流了。

小痕 发表于 2015-4-14 23:33

i1j 发表于 2015-4-14 23:31
不吵不热闹。
不过我举报的初衷确实是不想在这种环境里交流了。

{:4_161:}别啊,环境是会慢慢改变的

i1j 发表于 2015-4-14 23:35

小痕 发表于 2015-4-14 23:33
别啊,环境是会慢慢改变的

是啊,正在向恶化的方向发展。

i1j 发表于 2015-4-15 00:20

本帖最后由 i1j 于 2015-4-15 00:24 编辑


这才是ID孙版肆意辱骂网友的目的所在。
而且可以从他在本帖的发言看出,他根本就不在乎,也没有任何反省。
因此,我再次正式举报:
ID“孙版”为恶意灌水,长期违反版规,辱骂多名网友。
并要求永久封掉违规ID “孙版”,以儆效尤,还论坛一个良好的讨论环境。
当然,某人还有其它ID,对他无非是白灌了一阵水,但如果论坛管理层觉得非要息事宁人,各打五十大板,本人愿意以唯一的ID陪封。

i1j 发表于 2015-4-15 01:04

你这先挑衅再举报是怎么回事?跟大日本皇军学的么?
——————
错!这是同我军学的。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先退一步;
人若累犯,奉陪到底!”

孙版 发表于 2015-4-15 05:47

i1j 发表于 2015-4-15 00:20
这才是ID孙版肆意辱骂网友的目的所在。
而且可以从他在本帖的发言看出,他根本就不在乎,也没有任何反省 ...

什么情况?昨天咱俩不是已经和好了么?怎么现在又举报?

不要光截图,要给链接呀,让人看看是什么时间的,是你举报前还是举报后。举报前的话,在主贴的举报已经达成和解的情况下,何谈“而且可以从他在本帖的发言看出,他根本就不在乎,也没有任何反省”?又何谈“再次正式举报”?

至于我和无尘子vs刘梦龙的冲突,这是我们之间的事儿,你要打抱不平,可以,先回答几个问题呢:1. 谁先骂谁的;2. 谁骂的更难听;3. 谁不服管理员的制止?这个id的对我的侮辱你是看到的,为他打抱不平,用你的id拖着我一起被封是什么意思?

孙版 发表于 2015-4-15 05:52

i1j 发表于 2015-4-15 01:04
你这先挑衅再举报是怎么回事?跟大日本皇军学的么?
——————
错!这是同我军学的。


嗯,说的很好,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先退一步;
人若累犯,奉陪到底!

这三句话正好回答了我之前的三个问题:1. 谁先骂谁的;2. 谁骂的更难听;3. 谁不服管理员的制止。

这个无尘子vs刘梦龙的id我奉陪到底。你要是没原则没道理的帮他,一样。

i1j 发表于 2015-4-15 15:07

本帖最后由 i1j 于 2015-4-15 15:12 编辑

孙版 发表于 2015-4-15 05:52
嗯,说的很好,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别急,昨天乱码了,自己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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